我已经报案并做了笔录,但未收到回执单,请问该怎么处理?

时间:2023-11-11 作者:中山律师

报案没有回执单不算报案。按照法律规定,受案单位是必须出具回执单的。报警指因使国家、公共利益、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、 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损失而通过电话、网络、 信件等方式向警方报告危急情况或发出危急信号。
报警回执是公安机关发给前来报警的群众,表示已受理该人报警的一种凭据。报警回执上有报警人的姓名、公安机关对报警人反映情况将依法处理的承诺、报警联系电话、警务监督电话和值班民警姓名等内容。
法律依据: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》
第一百六十八条
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,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,并出具回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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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分析: 按照规定,《案件回执单》是应该在案件受理时出具的,报案的流程大致是,首先警察给你做笔录,然后让你签字按手印,这些结束后,等个十几分钟就会给你拿回执单,回执单上写些你的案情基本资料及受理编号信息。也就是说,公民在报案以后办事人员应当填写回执单交付报案人,如果派出所没有按规定填发回执单的,可以向派出所负责人索要回执单。法律依据:《公安机关解决行政案件流程限定》 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报案、控告、投诉、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,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、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,应当及时受理,制作受案登记表,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,应当制作受案回执单一式二份,一份交报案人、控告人、投诉人、扭送人,一份附卷。
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》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,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,并出具回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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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在公安、检察机关立 案侦查案件,确du实都是在网 上走流程的,但从来就没有回执单的说法。
正常的接受报案的程序:
1、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:公安机关、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报案、控告、举报和自首的,应当仔细地询问和讯问,并将内容写成笔录,经宣读或者交本人阅读后,若有意见,应当允许更正,若认为无误后,让其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。
2、接受报案后,公安机关再按照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,如果发现有犯罪事实的,经公安机关的主要领导同意的,可以立案侦查。对于刑事案件,派出所是无权决定是否立案侦查的。
三、报案的,并不都是刑事案件,但公安应当都进行登记。
1、有人报案(当事人,或者旁人)
2、只有刑事案件予以立案侦查,民事纠纷,治安案件一般都只是留个案底。作个记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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